國家 |
巴拿馬 |
辦件單位 |
巴拿馬共和國大使館 |
辦件工作日 |
2 天 |
證照日期 |
0 年3個月0天 |
入境可停留天數 |
30 天 |
代辦費用 |
2500 TWD |
辦證須知 |
巴拿馬簽證所需資料:
1.護照正本
2.身分證影本
3.訂位紀錄
4.當地聯絡人資料
5.2吋彩色白底近照1張 |
辦證備註 |
巴拿馬共和國大使館
104台北市松江路111號6樓
TEL:2509-9189 |
辦件名條 |
**注意事項**
1.簽證資料如有變動,請來電洽詢,恕不另行通知
2.簽證費用若有調整時,以申請時候的新價錢為準
3.若為個人因素,中途停辦,不准,或退件,手續費NTD200
4.有舊護照請務必附上
5.公司/住家基本(聯絡)資料請務必附上
6.辦件費用不含快遞費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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